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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政法智能化建设成效的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及实施流程。本文件适用于政法系统内各单位对智能化建设成效的自我评估以及第三方机构进行的评价工作。
Title:Evaluation Specification for the Effectiveness of Intelligent Construction in Political and Legal Affairs TSCCF 012-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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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政法智能化建设成效评价规范》TSCCF 012-2023相较于旧版标准,在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方面有了更明确的要求。其中,第5.3.2条“数据安全保障措施”这一条文尤为重要。该条款在新版本中增加了对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的具体要求,包括数据采集、传输、存储、处理、共享和销毁等环节。
以数据存储为例,按照新标准的要求,政法智能化系统中的数据存储应采用加密技术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具体应用时,首先需要选择合适的加密算法,如AES(高级加密标准),并根据数据敏感程度设定不同的密钥长度。其次,在实际操作中,要定期更新加密密钥,防止因密钥泄露导致的数据安全隐患。同时,还应建立完善的密钥管理制度,包括密钥生成、分发、使用、存储和销毁的全流程管理,确保只有授权人员能够访问密钥。
此外,对于数据存储设备的选择也需符合标准要求,推荐使用具有硬件加密功能的存储介质,并定期检查设备的物理安全性,避免未经授权的访问或篡改。通过这些措施,可以有效提升政法智能化系统的数据存储安全性,保障系统的正常运行和数据的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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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CCF 012-2023 政法智能化建设成效评价规范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