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气态排出流中放射性气溶胶(包括超铀气溶胶)活度连续监测仪的特殊要求,包括性能指标、测试方法及质量保证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核电站、核燃料循环设施及其他可能排放放射性气溶胶场所使用的监测设备。
Title:Continuous Monitoring Equipment for Gaseous Effluents (Radioactive) - Part 2: Special Requirements for Radioactive Aerosol (Including Transuranic Aerosol) Monitors
中国标准分类号:J76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4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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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本FAQ旨在帮助用户理解GB/T 7165.2-2008标准中关于放射性气溶胶监测仪的要求与应用。
GBT 7165.2-2008 是中国国家标准,规定了用于监测放射性气溶胶(包括超铀气溶胶)的连续监测设备的技术要求和性能指标。该标准适用于核电站、核设施以及其他可能产生放射性气溶胶排放的场所。
放射性气溶胶是指空气中悬浮的放射性微粒,这些微粒可以是天然来源或人为活动产生的。它们可能携带放射性同位素,具有潜在的健康风险。超铀气溶胶特指含有超铀元素(如钚、镎等)的气溶胶。
超铀气溶胶由于其放射性强、半衰期长等特点,对人体健康和环境存在较大威胁。因此,标准中对超铀气溶胶的监测提出了更高的精度和可靠性要求,以确保及时发现并控制潜在风险。
根据标准要求,放射性气溶胶监测仪通常每半年进行一次校准。在极端环境或频繁使用的情况下,建议缩短校准周期。
当监测仪出现故障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联系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维修。在故障修复前,应采取临时措施确保环境安全。
设备的稳定性直接影响监测数据的可靠性和准确性。如果设备不稳定,可能导致误报或漏报,从而影响对放射性气溶胶排放的控制。
是的。操作人员需要接受专业培训,熟悉设备的操作规程、维护方法及应急处理流程,以确保设备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