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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县域智慧文旅数据融合的基本原则、总体框架、数据采集与处理、数据共享与应用以及安全保障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指导县域范围内智慧文旅数据的融合与应用,提升文旅行业的信息化水平和服务质量。
Title:Guidelines for Data Integration of County-level Smart Cultural Tourism 1.0
中国标准分类号:L80
国际标准分类号:35.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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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县域智慧文旅数据融合指南》从2023年版本开始对数据共享机制提出了更具体的要求。相较于旧版强调原则性指导,新版特别新增了“数据共享协议框架”这一章节,明确了数据提供方、使用方和管理方三方的权利与义务。
以数据共享中的权限分配为例,新版指南指出,数据提供方需确保数据质量并定期更新,使用方则应遵循最小必要原则获取信息,而管理方负责监督整个流程。例如,在某县智慧旅游项目中,景区管理部门作为数据提供方,要保证游客流量统计准确无误;旅行社等企业作为使用方,只能基于自身服务需求申请相关数据,不得超范围使用;而县级大数据中心作为管理方,会审核双方的请求是否符合规定,并记录每次交互过程。
这种细化分工不仅有助于提高工作效率,还能有效保护各方利益,避免因权限模糊引发纠纷。通过建立这样的机制,可以更好地促进县域内智慧文旅项目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