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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电子合同订立的基本原则、参与方要求、订立流程及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各类组织和个人在信息化环境下进行电子合同的订立及相关活动。
Title:Specification for Electronic Contract Establishment Process
中国标准分类号:L80
国际标准分类号:35.24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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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GBT 36298-2018 是我国关于电子合同订立流程的重要国家标准,用于指导电子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以下是围绕该标准的一些常见问题及其解答。
GBT 36298-2018 的主要目的是规范电子合同的订立流程,确保电子合同在法律上的合法性与有效性。它明确了电子合同从发起、签署到存储的全过程要求,以保障交易双方的权益。
电子合同是指通过电子方式订立的合同,其内容以数据电文形式存在。根据 GBT 36298-2018,电子合同需要符合特定的技术和法律要求,例如身份认证、数据加密等。
不需要。根据 GBT 36298-2018,电子合同完全可以通过电子签名实现合法有效,无需依赖纸质文件。但需确保签名过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的相关规定。
数字签名是电子合同的核心技术之一,用于验证合同签署者的身份并确保合同内容未被篡改。根据 GBT 36298-2018,数字签名需采用国家认可的算法和证书。
根据 GBT 36298-2018,电子合同的签署记录应保存完整,包括时间戳、数字签名等信息。这些记录可以作为证据,证明合同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GBT 36298-2018 并未限制电子合同的应用范围,但某些特殊合同(如涉及不动产交易的合同)可能仍需遵守其他法律法规的要求。
是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符合 GBT 36298-2018 标准的电子合同具有与纸质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