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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废旧纺织品回收利用企业碳排放核算与报告的原则、要求、核算方法及报告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废旧纺织品回收利用企业进行碳排放核算与报告。
Title:Requirements for Carbon Emission Accounting and Reporting of Waste Textile Recycling and Utilization Enterpris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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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本文将聚焦于《TZGZS 0504-2023 废旧纺织品回收利用企业碳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中新旧版本在“直接能源消耗碳排放核算”部分的重要变化,并结合实际案例对新标准中新增的“间接电力使用碳排放计算方法”进行深度解析。
在旧版标准中,仅关注企业内部直接能源消耗(如锅炉燃烧化石燃料)所产生的碳排放,而新版标准则首次引入了间接电力使用相关的碳排放核算。这一改变旨在更全面地反映企业在整个供应链中的碳足迹。例如,某废旧纺织品回收企业从电网购电用于生产过程,其电力来源可能包括火电、风电等多种类型。按照新标准的要求,需根据各地区电网平均供电煤耗率及各类电源构成比例,分别计算不同来源电力对应的二氧化碳排放因子,进而得出总的间接电力使用碳排放量。
以某企业为例,该企业在2022年的总用电量为100万千瓦时,其中本地电网提供的电量占比80%,其余20%来自区域外输电网络。假设本地电网供电煤耗率为320克标准煤/千瓦时,非本地部分采用全国平均供电煤耗率350克标准煤/千瓦时,则可按以下公式计算:
直接电力相关碳排放=100万×80%×320/1000+100万×20%×350/1000=28.6万吨CO₂
通过这种细化核算方式,不仅能够帮助企业更准确地评估自身碳排放情况,还为其后续制定减排措施提供了科学依据。同时,这也促使企业更加注重优化能源结构,增加清洁能源使用比例,从而实现绿色低碳发展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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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 2025-0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