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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数据治理从业人员的能力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和实施流程。本文件适用于开展数据治理工作的组织对其从业人员进行能力评估与提升。
Title:Data Governance - Part 6: Guidelines for the Competency Evaluation of Data Governance Professionals
中国标准分类号:
国际标准分类号:35.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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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本文以TGDIIA 006.06-2023《数据治理从业人员能力评价指南》中新增加的“数据伦理与隐私保护能力”评价指标为例,进行详细解读。
在新版标准中,“数据伦理与隐私保护能力”被单独列为一级评价指标,并细化为三个二级指标:数据伦理意识、个人隐私保护能力和数据跨境流动合规性。这一变化反映了当前数据治理领域对数据伦理和隐私保护日益重视的趋势。
以“个人隐私保护能力”为例,其应用方法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
1. 知识体系构建:从业人员需掌握《个人信息保护法》的核心条款,特别是关于知情同意、最小必要原则和数据主体权利的规定。同时,了解国际通用的隐私框架如GDPR的相关要求。
2. 实践技能培养:在实际工作中,应能够设计并实施隐私影响评估(PIA),识别潜在的数据处理活动中的隐私风险点。例如,在开发新产品时,需提前评估可能涉及的用户数据收集方式是否符合隐私保护要求。
3. 案例分析与经验总结:通过研究近年来发生的重大隐私泄露事件,分析其发生原因及应对措施,从而提高自身识别和防范类似风险的能力。比如,某社交平台因未妥善处理用户画像数据而导致的大规模信息泄露案例,可以作为典型案例来学习。
4. 持续学习与更新:鉴于隐私法律法规和技术手段不断发展变化,从业人员需要保持持续学习的态度,定期参加相关培训课程,关注行业最新动态,确保自己的专业知识始终处于前沿水平。
综上所述,“个人隐私保护能力”的提升不仅有助于满足新版标准的要求,更能帮助企业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赢得客户信任,实现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