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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山地丘陵地区村镇水土环境协同修复的基本原则、技术要求、实施流程和效果评估方法。本文件适用于四川省内山地丘陵地区村镇的水土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工作。
Title:Technical Guideline for Synergistic Restoration of Water and Soil Environment in Mountainous and Hilly Villages
中国标准分类号:Z 75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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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在TSEEPLA 04-2023《山地丘陵村镇水土环境协同修复技术指南》中,有一项重要的更新是关于植被恢复技术的具体要求。相较于旧版标准,新版增加了对乡土植物种类选择和种植密度的规定。
以“乡土植物选择”为例,新标准明确指出,在进行山地丘陵地区的植被恢复时,应优先选用当地原生植物种类。这是因为这些植物更适应当地的气候条件、土壤特性和生态位,能够有效提高植被恢复的成功率并降低维护成本。例如,在四川西部某典型山地丘陵地区,过去采用外来树种如桉树进行造林,但由于其生长习性与本地环境不匹配,导致成活率低且容易引发病虫害问题。而通过引入本地耐旱灌木如沙棘、栒子等作为先锋物种,则取得了良好的生态效益和社会经济效益。
对于如何应用这一条文,首先需要开展详细的现场调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地形地貌特征分析、土壤理化性质测试以及现有植被分布状况评估等步骤;其次根据调查结果筛选出适合该区域生长的乡土植物种类,并结合实际需求确定具体配置方案;最后还需注意控制好种植密度,既要保证初期覆盖效果又要留足后续自然演替空间。
此外,在实施过程中还应当加强后期管护措施,比如设置围栏防止牲畜啃食幼苗、定期清理杂草避免竞争关系等,确保植被恢复项目能够长期稳定运行下去。总之,遵循新标准中关于乡土植物选择的相关规定不仅有助于实现山地丘陵村镇水土环境的有效修复,同时也为其他类似地区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