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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环保共性产业园的总体要求、规划与建设原则、管理机制及评价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广东省内环保共性产业园的规划、建设和运营管理。
Title:Construction and 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for Environmental Commonality Industrial Parks - Part 1: General Principles
中国标准分类号:Z 72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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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今天我想和大家聊聊《TZSESS 006.1-2023 环保共性产业园建设和管理规范 第1部分:总则》中关于“环境影响评价”这一条款的新旧版本差异及其应用方法。
在旧版标准(假设为TZSESS 006.1-2018)中,对于环境影响评价的要求相对笼统,主要强调了需要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提出了一些基本要求。然而,在新版标准中,对环境影响评价的具体内容有了更详细的规定。例如,新版标准明确了环境影响评价应包括的内容,如建设项目概况、周围环境现状、预测与评价以及环境保护措施等。
那么,这些变化意味着什么呢?首先,它要求企业在建设环保共性产业园时,必须更加全面地考虑项目的环境影响。这意味着企业不仅要关注项目建设本身可能带来的污染问题,还需要评估项目建成后运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环境影响,并提前制定相应的预防和缓解措施。
其次,在实际操作层面,企业应当如何应用这一新的规定呢?首先,企业需要聘请专业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进行全面的评估。这包括收集详细的项目信息,比如地理位置、生产工艺流程、原材料使用情况等,并结合当地的环境质量现状进行分析。然后,根据评估结果,制定切实可行的环境保护措施,比如废水处理方案、废气排放控制策略等。最后,将所有评估资料整理成报告提交给相关部门审核,确保符合最新标准的要求。
通过这样的过程,不仅可以帮助企业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还能有效降低因不符合环保要求而产生的风险。总之,《TZSESS 006.1-2023》中关于环境影响评价的新规定为企业提供了更为科学合理的指导原则,有助于推动环保共性产业园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