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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火电机组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的组成、功能要求、性能指标、安装调试、验收及运行维护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火电机组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的选型、安装、调试、验收及运行管理。
Title: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Continuous Emission Monitoring System of Flue Gas from Thermal Power Units
中国标准分类号:K71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4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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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火电机组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CEMS)的技术规范在环境保护和工业生产中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以TZAEPI 005-2023与旧版标准的差异为切入点,重点探讨其中关于颗粒物监测仪测量范围的重要变化及其应用方法。
在新版标准中,对于颗粒物监测仪的测量范围有了更为严格的规定。相较于旧版标准,新版要求颗粒物监测仪的最低测量值不得高于1 mg/m³,而最高测量值则需覆盖至200 mg/m³。这一调整旨在更准确地反映实际工况下的颗粒物浓度,确保数据的真实性与可靠性。
具体应用时,企业应首先确认所选用的颗粒物监测仪是否符合新的测量范围要求。在设备选型阶段,就需要明确仪器的技术参数,确保其能够满足监测需求。其次,在安装调试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标准规定的步骤操作,包括但不限于校准程序、零点漂移检测等环节,以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此外,定期维护也是保证颗粒物监测仪性能稳定的关键措施之一。根据标准建议,至少每季度应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并记录相关数据,以便于后续分析和评估。当发现仪器出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联系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处理,避免因设备故障影响监测结果的准确性。
总之,通过理解和正确实施TZAEPI 005-2023中新提出的颗粒物监测仪测量范围要求,不仅可以提高火电机组烟气排放监测的质量,还能为企业提供更加精准的数据支持,助力实现节能减排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