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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危险品中1.5项物品的外部火烧试验方法,包括试验设备、试验条件、操作步骤及结果评定。本文件适用于对1.5项危险品进行安全性评估和验证。
Title:Dangerous goods - External fire test method for 1.5 items
中国标准分类号:G72
国际标准分类号:13.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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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以下是关于GB/T 21572-2008标准中涉及的危险品1.5项物品外部火烧试验方法的常见问题及其详细解答。
答:GB/T 21572-2008是中国国家标准,规定了对危险品1.5项物品进行外部火烧试验的方法。该标准旨在评估这些物品在外部火源作用下的安全性,以确保其在运输和储存过程中的可靠性。
答:危险品1.5项物品具有较高的火灾风险,可能引发爆炸或其他严重事故。通过外部火烧试验,可以验证这些物品是否能够承受特定条件下的火焰暴露而不发生意外反应或泄漏,从而保障公共安全。
答:外部火烧试验的主要步骤包括:
答:根据GB/T 21572-2008的规定,火焰暴露的温度通常设定为800°C ± 50°C,持续时间为30分钟。这些参数是基于实际火灾环境中的典型条件制定的。
答:如果试验样品在外部火烧过程中出现异常反应(如燃烧、爆炸或泄漏),应立即停止试验并记录相关现象。随后,需分析原因并采取改进措施,确保产品符合标准要求后方可重新试验。
答:外部火烧试验主要适用于危险品分类中的1.5项物品,这类物品通常包括高敏感度的爆炸物或易燃物质。具体适用范围需参照GB/T 12268《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中的相关规定。
答:试验结果的合格性取决于样品在火焰暴露后的状态。如果样品未发生燃烧、爆炸或泄漏等异常反应,则视为合格;否则需进一步调整设计或材料,直至满足标准要求。
答:不建议自行进行外部火烧试验。此类试验需要专业的设备、人员以及严格的安全措施,建议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完成。
答:GB/T 21572-2008是中国国家标准,虽然与国际标准(如UN相关规定)在某些方面存在相似之处,但具体要求可能有所不同。因此,在出口时需同时参考目标国家的相关法规。
答:可以通过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SAC)官网或相关标准化服务机构购买或下载标准文本。此外,部分图书馆或研究机构也可能提供查阅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