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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原则、系统构成、设备选型及安装要求等技术内容。本文件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中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
Title:Design Code for Fire Alarm Systems
中国标准分类号:P62
国际标准分类号:13.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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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GB 50116-1998 是中国关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的重要国家标准,以下是该规范中常见的问题及解答。
问: GB 50116-1998 中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保护对象分类有哪些?
答: 根据 GB 50116-199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保护对象分为特级、一级和二级三个等级。特级适用于国家级重要建筑或场所,一级适用于人员密集、火灾危险性大的场所,二级适用于一般建筑物。
问: 设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时,探测器的选择应考虑哪些因素?
答: 探测器的选择应根据保护对象的性质、环境条件(如温度、湿度、烟雾密度等)以及可能的火灾类型来决定。例如,点型感烟探测器适合早期发现火灾,而点型感温探测器适合高温环境。
问: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布线有何特殊要求?
答: 布线应采用耐火电缆或阻燃电缆,并应与其他线路分开敷设。强电与弱电线路应尽量避免交叉,若不可避免,则需采取屏蔽措施。
问: 探测器安装高度有什么具体规定?
答: 对于点型感烟探测器,其安装高度一般不超过 8 米;对于点型感温探测器,其安装高度一般不超过 7 米。探测器周围 0.5 米内不应有遮挡物。
问: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如何实现联动控制?
答: 系统应通过模块化设计实现联动控制,包括火灾报警信号触发后自动启动消防设备(如喷淋泵、排烟风机等)。联动控制应符合规范要求,并设置手动操作装置。
问: 系统的备用电源有何要求?
答: 备用电源应能保证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在主电源断电情况下正常工作至少 3 小时。备用电源容量应满足实际负载需求,并定期检查其工作状态。
问: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调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 调试内容包括设备单机测试、系统联动测试、报警功能测试等。所有设备应按设计图纸进行精确安装和连接,并确保各项功能正常运行。
问: 系统验收时需要提供哪些文件?
答: 验收时需提供设计文件、施工记录、调试报告、产品合格证等资料。验收过程应严格按照 GB 50116-1998 的要求进行,确保系统符合设计标准和实际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