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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数字化智能化园区建设水平的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及等级划分。本文件适用于各类数字化智能化园区的建设水平评价及改进工作。
Title:Evaluation Standard for the Construction Level of Digital and Intelligent Parks
中国标准分类号:L80
国际标准分类号:35.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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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TZSDIIF 0001-2024数字化智能化园区建设水平评价标准》在推动我国园区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化升级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其中,第四章“数据治理能力”的变化尤为值得关注。与旧版相比,新版标准对数据治理能力的要求更加细化,增加了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的具体指标。
以数据分类分级管理为例,新版标准提出园区需建立完整的数据资产目录,并依据业务属性、敏感程度等因素将数据划分为不同等级。对于高敏感数据,要求采用加密存储、访问控制等多重防护措施。具体应用时,园区管理者应首先梳理现有信息系统中的各类数据,明确每类数据的用途及流通范围;然后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数据分类标准;最后通过技术手段实现自动化分类,确保数据全生命周期的安全可控。
此外,新版标准还强调了数据共享机制的建设。园区应在保证数据安全的前提下,促进跨部门、跨企业的数据互通互用,形成统一的数据服务平台。这不仅有助于提升园区整体运营效率,也为后续智慧化应用场景开发奠定了坚实基础。总之,数据治理能力是衡量园区数字化智能化水平的重要维度之一,各园区需高度重视并积极落实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