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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烟草及烟草制品中拟除虫菊酯杀虫剂、有机磷杀虫剂和含氮农药残留量的测定方法。本文件适用于烟草及烟草制品中上述农药残留量的检测。
Title:Tobacco and tobacco products - Determination of pyrethroid insecticides, organophosphorus insecticides and nitrogenous pesticide residues
中国标准分类号:B46
国际标准分类号:65.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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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以下是关于 GBT 13595-2004 烟草及烟草制品中拟除虫菊酯杀虫剂、有机磷杀虫剂、含氮农药残留量的测定 的常见问题及其详细解答。
GBT 13595-2004 是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标准,用于指导烟草及烟草制品中拟除虫菊酯杀虫剂、有机磷杀虫剂和含氮农药残留量的测定方法。该标准适用于检测这些农药在烟草产品中的残留水平,以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性。
烟草是一种广泛消费的产品,其残留物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潜在危害。通过测定农药残留量,可以评估烟草产品的安全性,防止有害物质进入市场,保护消费者健康。此外,这也符合国际食品安全和质量要求。
该标准主要针对以下三类农药进行测定:
GBT 13595-2004 使用高效液相色谱法(HPLC)或气相色谱法(GC)结合质谱分析技术,对烟草样品中的目标农药进行分离和定量检测。具体步骤包括样品提取、净化、浓缩和仪器分析,最终得到农药残留的具体含量。
样品采集需遵循以下原则:
根据 GBT 13595-2004 的规定,农药残留量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最大残留限量(MRL)。如果检测值低于 MRL,则认为产品合格;否则需进一步调查原因并采取措施。
错误理解!GBT 13595-2004 并非仅适用于出口烟草,而是广泛应用于国内生产和销售的所有烟草及烟草制品的质量控制。无论产品用途为何,均需符合该标准的要求。
实验室在执行 GBT 13595-2004 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若检测结果显示农药残留超标,应立即停止相关产品的流通和销售,并采取以下措施:
截至最新信息,GBT 13595-2004 尚未被正式废止或修订。但随着技术进步和法规变化,建议定期关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相关公告,以获取最新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