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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工况自动监控系统的组成、功能要求、技术要求、安装要求、数据采集与传输要求以及运行维护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广东省内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工况自动监控系统的建设、验收及运行管理。
Title: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Automatic Monitoring of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Emission Control Operation Conditions
中国标准分类号:Z50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4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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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今天我想和大家探讨一下《TEERT 030-2022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工况自动监控技术规范》中新旧版本的重要差异。其中,最值得关注的是对“关键工况参数设置与监测”的修订。
在旧版中,对于关键工况参数的设置要求较为笼统,仅提出需要涵盖主要工艺环节。而在新版中,明确要求将“废气收集系统运行状态”作为独立的关键参数进行监测,并且规定了具体的监测频次和数据存储时长。这一变化旨在更精准地反映VOCs治理设施的实际运行状况。
以某喷涂车间为例,新版标准实施后,企业需要安装专门的传感器来实时监测风机的启停状态、风速以及管道负压等指标。这些数据不仅要连续记录,而且要保存至少两年以上。这不仅有助于环保部门核查治污设施是否正常运转,也能帮助企业及时发现设备故障,提高运维效率。
此外,新版还强调了参数设置应与排污许可证的要求相一致,这意味着企业在制定监测方案时,必须仔细核对许可证中的各项指标限值,确保监测内容全面覆盖且准确无误。这种对接既强化了法规执行力度,也为企业的合规管理提供了清晰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