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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核电厂事故及事故后辐射监测设备的一般要求,包括功能、性能、设计和测试等方面的内容。本文件适用于核电厂事故及事故后的辐射监测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和验收。
Title:Nuclear power plants - Accident and post-accident radiological monitoring equipment - Part 1: General requirements
中国标准分类号:K73
国际标准分类号:27.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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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以下是关于该标准的常见问题解答(FAQ)列表,按优先级从高到低排列。
回答: GBT 12726.1-1991 是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一项国家标准,规定了核电厂在事故及其后的辐射监测设备的一般要求。它旨在为核电厂提供一套统一的技术规范,以确保监测设备的可靠性和有效性。
回答: 核电厂在事故或事故后可能会释放大量放射性物质,对环境和公众健康构成威胁。为了及时、准确地监测辐射水平并采取应对措施,需要符合特定技术要求的监测设备。GBT 12726.1-1991 提供了这些设备的设计、制造和使用的基本准则。
回答: 该标准适用于核电厂在事故及事故后使用的辐射监测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固定式监测站、移动监测车和便携式监测仪器。此外,它还适用于相关设备的设计、生产、安装、调试和维护。
回答: 根据 GBT 12726.1-1991,监测设备必须满足以下性能要求:
回答: 安装和调试是确保设备正常工作的关键环节。根据标准,设备安装时需注意以下几点:
回答: 维护和校准是保证设备长期有效性的必要步骤。具体要求如下:
回答: 虽然该标准主要针对核电厂,但其原则和技术要求也可以应用于其他类型的核电设施,例如研究堆和实验堆。然而,在具体应用时可能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回答: 如果设备不符合标准要求,则不应投入使用。建议采取以下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