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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医院污水排放的污染物浓度限值和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各类医院及医疗机构污水的排放管理。
Title:Hospital Wastewater Discharge Standard
中国标准分类号:Z 30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6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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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GBJ 48-1983 是中国早期关于医院污水排放的重要标准,但已被更新的标准取代。尽管如此,了解其内容仍然具有历史参考价值。
GBJ 48-1983 是中国于1983年发布的医院污水排放标准,主要规定了医院污水的处理要求和排放限值。该标准适用于各类医院、诊所等医疗机构产生的污水,重点控制病原微生物、化学污染物和放射性物质的排放。
strong>否。 GBJ 48-1983 已被更严格的《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取代。新标准在技术要求和管理措施上更加完善,因此目前医疗机构应遵循 GB 18466-2005。
根据 GBJ 48-1983,病原微生物的控制主要通过消毒处理实现。医院污水需要经过氯化消毒或其他有效方法,确保病原微生物的杀灭率达到规定要求。
是的。GBJ 48-1983 明确要求对放射性物质进行监测和控制,确保其浓度符合国家相关法规的要求。
strong>不可以。 GBJ 48-1983 已不再作为强制性标准执行,医疗机构必须按照现行的 GB 18466-2005 标准进行污水处理和排放。
GBJ 48-1983 是中国首次针对医院污水制定的排放标准,奠定了后续标准的基础,为保护环境和公众健康做出了重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