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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广东省绿色(低碳)企业创建的基本原则、创建条件、评价指标体系及认定流程。本文件适用于广东省内各类企业开展绿色(低碳)企业的创建与认定工作。
Title:Creation and Recognition Guidelines for Green (Low-carbon) Enterprises in Guangdong Province
中国标准分类号:Z50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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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本文将聚焦于TGDGSCA 002-2022《广东省绿色(低碳)企业创建认定指南通则》中关于温室气体排放核算部分的新旧版本差异,并详细解读其在实际应用中的操作要点。
在原版标准中,温室气体排放的核算主要依赖于企业的自我报告数据,缺乏统一的数据来源和核算方法,这导致了数据的准确性和可比性较差。而在新版标准中,明确了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应遵循ISO 14064-1:2006《组织层次上对温室气体排放和清除的量化和报告规范及指南》的要求,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新版标准强调了温室气体排放核算边界的确立。企业需要根据自身的生产和服务范围,明确核算的物理边界和时间边界。这意味着企业在进行排放核算时,不仅要考虑直接排放源,如燃料燃烧等,还要涵盖间接排放源,比如电力、热力的使用。
其次,新版标准细化了温室气体排放因子的选择与更新机制。企业应当采用国家主管部门发布的最新排放因子数据库中的数据,如果数据库中没有适用的因子,则需参考国际通用的方法论,并定期更新以确保数据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最后,在数据记录与保存方面,新版标准要求企业建立完善的台账制度,包括但不限于排放量、活动水平、排放因子等关键参数的原始记录和计算过程。这些资料至少要保留五年以上,以便于审核机构进行核查。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看出,新版标准更加注重科学性和规范性,有助于提高全省范围内绿色(低碳)企业的创建质量。对于企业而言,按照新版标准执行不仅能够满足政策合规需求,还能提升内部管理水平,增强市场竞争力。因此,建议相关企业尽快熟悉并适应新的规定,确保自身符合最新的行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