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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电力作业现场智能化安全管控系统中现场管控终端的技术要求、功能要求、性能指标及试验方法。本文件适用于电力作业现场智能化安全管控系统的现场管控终端的设计、制造、检测和使用。
Title:Intelligent Safety Management System for Electrical Work Sites - Part 2: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On-site Control Terminals
中国标准分类号:F04
国际标准分类号:29.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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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今天我来聊聊TCES 132-2022《电力作业现场智能化安全管控系统 第2部分:现场管控终端技术规范》中新旧版本的一个重要变化点——“设备定位功能的技术要求”。
在旧版标准中,对现场管控终端的定位功能仅提出了基本的定位精度要求,但并未明确规定定位方式和技术细节。而在新版标准中,这一部分有了更详细的描述。新版增加了基于北斗/GPS双模定位和UWB(超宽带)室内定位两种模式的要求,并且明确了定位数据更新频率不低于每5秒一次,同时需要具备定位失效报警功能。
那么,这项新要求具体怎么应用呢?首先,在选择设备时,供应商必须提供支持双模定位的产品,确保在室外可以利用北斗或GPS实现精准定位,而在室内则切换到UWB模式以保持定位连续性。其次,为了满足更新频率的要求,终端设备应配备高性能处理器和优化算法,避免因计算延迟导致数据滞后。最后,对于定位失效报警功能,系统设计时需加入多重检测机制,当主定位源信号丢失超过预设时间后立即触发警报,提醒工作人员注意位置信息的准确性。
通过这样的改进,不仅提升了现场管控终端的定位精确度和可靠性,还增强了复杂环境下的适应能力,为电力作业的安全管理提供了更强有力的技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