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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机动车和挂车用后雾灯的配光性能要求、试验方法及检验规则。本文件适用于M类和N类机动车以及O类挂车所使用的后雾灯。
Title:Photometric Performance of Rear Fog Lamp for Motor Vehicles and Trailers
中国标准分类号:S73
国际标准分类号:43.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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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以下是关于GB 11554-2008标准的一些常见问题及其详细解答,按优先级从高到低排列。
GB 11554-2008是中国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了机动车和挂车用后雾灯的配光性能要求及测试方法。该标准旨在确保车辆在恶劣天气条件下的安全性,尤其是在雾天行驶时,后雾灯能够有效提醒后方车辆注意前方车辆的存在。
后雾灯的主要作用是在能见度较低的情况下(如大雾或暴雨),通过强烈的灯光信号提醒后方车辆注意前方车辆的位置,从而避免追尾事故的发生。
根据GB 11554-2008的规定,后雾灯不能与普通尾灯同时开启。后雾灯仅能在能见度低于一定阈值(通常为100米)时单独开启,以避免混淆其他驾驶员。
如果后雾灯不符合该标准,车辆可能无法通过相关安全检测,也无法获得合法上路资格。此外,不符合标准的后雾灯可能无法提供足够的警示效果,增加交通事故的风险。
该标准适用于所有类型的机动车和挂车,包括乘用车、商用车、特种车辆等。无论车辆类型如何,均需满足后雾灯的配光性能要求。
根据GB 11554-2008标准,后雾灯是所有车辆的强制性配置要求,无论是国产车还是进口车都必须配备后雾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