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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治安管理信息系统中工作对象管理的基本业务功能要求,包括对工作对象的信息采集、维护、查询、统计分析等功能的具体规范。本文件适用于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的规划、设计、开发和应用。
Title:Basic Business Function Specification for Public Security Management Information System - Part 4: Basic Business Functions of Work Object Management
中国标准分类号:A80
国际标准分类号:13.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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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以下是关于《GAT 465.4-2004 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基本业务功能规范 第4部分:工作对象管理基本业务功能》的常见问题解答。
GAT 465.4-2004 是中国公安部发布的关于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的基本业务功能规范,其中第四部分专门针对工作对象管理的基本业务功能进行了详细规定。该标准明确了工作对象管理的核心要求,包括信息采集、分类管理、动态更新、数据分析等,旨在提高治安管理工作的效率和规范化水平。
根据 GAT 465.4-2004 的要求,系统在设计时必须采取严格的信息安全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实施工作对象管理系统时,常见的难点包括:
解决这些难点的关键在于提前做好需求调研、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并加强相关人员的培训。
GAT 465.4-2004 主要适用于治安管理信息系统中涉及工作对象管理的部分,但并非涵盖所有治安管理业务。例如,公共安全监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业务不在本标准范围内。因此,在实际应用中,需结合具体业务需求选择适用的标准。
动态更新是工作对象管理的重要功能之一。系统可通过以下方式实现: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工作对象管理系统将朝着更加智能化、高效化的方向发展。未来可能的趋势包括:
这些发展趋势将进一步提升治安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