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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经济犯罪案件督办级别的代码及其适用范围。本文件适用于经济犯罪案件信息管理系统中对案件督办级别的标识和管理。
Title:Code for Economic Crime Case Information Management - Part 3: Supervision Level Code
中国标准分类号:A80
国际标准分类号:0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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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以下是关于《GA 398.3-2002 经济犯罪案件信息管理代码 第3部分:案件督办级别代码》的常见问题解答。
答:GA 398.3-2002 标准的主要目的是为经济犯罪案件的信息管理提供统一的编码规则,特别是针对案件督办级别的标准化定义。通过这一标准,可以实现案件督办工作的规范化、信息化和高效化。
答:案件督办级别代码分为以下几类:
答:案件督办级别的确定主要依据案件的性质、涉案金额、社会影响等因素。例如:
答:是的,但需要根据具体案件类型进行调整。例如,金融诈骗案件和合同诈骗案件可能适用不同的督办级别判定标准。因此,在实际应用中,应结合具体案件的特点,参照相关实施细则。
答:案件督办级别发生变化时,应及时更新案件信息管理系统中的记录,并通知相关监督部门。例如,如果一个三级督办案件因涉案金额增加而升级为二级督办,则需重新分配监督资源并调整督办流程。
答:GA 398.3-2002 是中国公安部制定的国家标准,主要用于国内经济犯罪案件的督办管理。虽然它不直接与国际标准对接,但在某些方面(如案件分类和编码规则)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国际上类似的标准包括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相关规定。
答:使用该标准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答:截至最新信息,GA 398.3-2002 尚未被正式废止,但仍建议关注是否有新的国家标准发布,以确保使用的规范性和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