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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核工业合格器材供应单位名单的编制原则、程序和内容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核工业领域内对器材供应单位进行资格评定和名单管理的活动。
Title:Guidelines for the Preparation of Qualified Equipment Supplier List in Nuclear Industry
中国标准分类号:K51
国际标准分类号:27.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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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EJT 717-1992 核工业合格器材供应单位名单编制指南是核工业领域的重要标准之一,用于规范合格器材供应单位的名单编制工作。以下是关于此主题的常见问题及其详细解答。
EJT 717-1992 是由中国核工业总公司发布的标准,主要规定了核工业合格器材供应单位名单编制的原则、程序和要求。其目的是确保核工业所需器材的质量和可靠性,从而保障核设施的安全运行。
编制合格器材供应单位名单的主要步骤包括:
编制合格器材供应单位名单是为了确保核工业项目的器材供应符合严格的质量和技术要求。核工业涉及高风险作业,器材的质量直接关系到核设施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因此,通过名单管理可以有效筛选出合格供应商,降低采购风险。
合格器材供应单位名单的编制和管理通常由核工业相关机构或项目管理单位负责。这些机构会根据 EJT 717-1992 的要求,组织专家团队进行评审和监督。
未被列入合格器材供应单位名单的供应商原则上不能直接参与核工业项目。但若因特殊情况需要使用特定供应商的产品或服务,需经过严格的例外审批程序,并获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
判断供应商是否符合 EJT 717-1992 的要求,需要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合格器材供应单位名单的有效期通常为 1 至 3 年,具体时长取决于供应商的表现和行业惯例。在有效期内,供应商需定期接受复审以维持资格。
如果供应商在名单有效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或其他不符合要求的情况,相关管理机构可能会采取以下措施:
EJT 717-1992 主要适用于中国境内的核工业项目。对于国际项目或非核工业领域的项目,可能需要参考其他相关标准或制定专门的管理办法。
EJT 717-1992 的完整文本可以通过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或相关行业协会获取。此外,部分图书馆或在线数据库也可能提供下载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