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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燃煤电厂环保设施运行状况评价的技术要求、方法和指标体系。本文件适用于燃煤电厂环保设施运行状况的评价,也可作为其他相关火力发电厂环保设施运行状况评价的参考。
Title: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Evaluation of Operation Status of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Facilities in Coal-fired Power Plants
中国标准分类号:F01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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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问:DLT 362-2010 是什么?
DLT 362-2010 是中国国家能源行业的一项技术规范,旨在为燃煤电厂的环保设施运行状况提供科学、系统的评价方法和标准。该规范涵盖了环保设施的设计、安装、调试、运行及维护等全过程的技术要求。
问:为什么需要 DLT 362-2010?
燃煤电厂是大气污染物的主要来源之一,DLT 362-2010 的出台是为了规范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提高其效率,减少污染物排放,从而满足环境保护的要求并推动可持续发展。
问:DLT 362-2010 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DLT 362-2010 适用于燃煤电厂中所有环保设施(如脱硫、脱硝、除尘等)的运行状况评价。它不仅适用于新建电厂,也适用于已投运电厂的环保设施改造和运行评估。
问:如何进行环保设施的运行状况评价?
评价过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问:DLT 362-2010 中对环保设施的性能指标有哪些具体要求?
DLT 362-2010 对环保设施的性能指标有明确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问:如果环保设施未达到 DLT 362-2010 的要求怎么办?
若发现环保设施未达标,应采取以下措施:
问:DLT 362-2010 是否强制执行?
DLT 362-2010 属于推荐性行业标准,但因其在环保领域的权威性和重要性,通常被视为强制性要求。各燃煤电厂需严格遵守,以确保合规性和环保责任。
问:如何确保环保设施的长期有效运行?
要确保环保设施的长期有效运行,可采取以下措施:
问:DLT 362-2010 是否考虑了未来的技术发展?
是的,DLT 362-2010 在制定时充分考虑了未来技术发展的可能性,预留了一定的灵活性,以便后续更新或扩展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