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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存在或可能存在可燃性粉尘的场所分类原则、分类方法及标识要求。本文件适用于设计、安装和使用电气设备时对可燃性粉尘环境的分类。
Title:Electrical apparatus for use in the presence of combustible dust - Part 3: Classification of areas where combustible dust may be present
中国标准分类号:K25
国际标准分类号:13.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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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以下是关于GB 12476.3-2007 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3部分:存在或可能存在可燃性粉尘的场所分类
的主题常见问题解答。
回答:GB 12476.3-2007 是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国家标准,用于规范在可燃性粉尘环境中使用的电气设备的设计、制造和安装要求。该标准特别针对存在或可能存在的可燃性粉尘场所进行分类,以确保电气设备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回答:可燃性粉尘环境是指在空气中悬浮的可燃性粉尘达到一定浓度时,遇到点火源可能引发爆炸或燃烧的环境。这种环境通常出现在化工、制药、粮食加工等工业领域。
回答:该标准的主要目的是通过明确可燃性粉尘场所的分类方法,指导设计和安装符合安全要求的电气设备,从而预防因电气设备引发的粉尘爆炸事故。其核心目标是保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回答:根据 GB 12476.3-2007,可燃性粉尘场所分为以下两类区域:
回答:根据 GB 12476.3-2007,电气设备在可燃性粉尘环境中需满足以下要求:
回答:未正确分类场所可能导致以下严重后果:
回答:该标准适用于存在可燃性粉尘的工业场所,如化工、制药、食品加工、金属粉末处理等行业。但对于一些粉尘浓度极低或不具备爆炸性的场所,可能无需严格遵循该标准。
回答:确保电气设备符合标准要求的方法包括:
回答:虽然 GB 12476.3-2007 与国际标准(如IEC 60079系列)在某些方面类似,但具体要求可能存在差异。因此,在实际应用中,建议结合当地法规和实际需求进行调整,避免直接互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