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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末端治理效果综合评价的术语和定义、基本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及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对工业企业在挥发性有机物末端治理设施运行效果进行综合评价,也可为相关管理部门提供参考依据。
Title:Comprehensive Evaluation Guidelines for the End-of-Pipe Treatment Effect of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in Industrial Enterprises
中国标准分类号:Z50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4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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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末端治理效果综合评价指南》(TACEF 035-2022)是针对工业企业在VOCs末端治理过程中效果评估的重要依据。今天,我将聚焦于该标准中新旧版本在“监测点位设置”这一关键环节的主要变化,并结合实际应用给出具体解读。
在旧版标准中,对于监测点位的设定较为笼统,仅提出了需要覆盖主要排放源的要求,但缺乏具体的指导原则和操作细节。而在新版标准中,则明确规定了监测点位应根据生产工艺流程、设备布局以及污染物扩散特性来确定,并且强调了每个独立处理单元至少要设立一个监测点,同时要求靠近排气筒出口处设置在线监测装置以确保数据准确性。
这种改变的意义在于更加科学合理地反映了不同生产环节的真实状况,有助于全面掌握VOCs治理成效。例如,在某汽车制造厂实施VOCs治理项目时,如果按照旧版标准设置监测点,则可能忽略掉某些关键工序如喷漆房内部局部区域的污染情况;而采用新版标准后,通过优化后的监测网络可以精准捕捉到每一个潜在的风险点,从而为后续改进措施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撑。
为了更好地落实这项要求,在实际工作中应当遵循以下几点建议:首先,开展详细的现场调研工作,深入了解企业的生产工艺流程及设备结构特点;其次,结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中的相关数据,初步规划合理的监测方案;最后,在正式运行前进行模拟测试,验证所选点位是否能够准确反映整体治理效果,并根据实际情况作出适当调整。
总之,《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末端治理效果综合评价指南》(TACEF 035-2022)通过对监测点位设置提出更为严格且细化的规定,进一步提高了评估工作的严谨性和有效性,为企业实现更高效的VOCs管控提供了有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