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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光伏制造企业实现碳中和的通用要求,包括碳排放核算、减排措施、碳抵消及验证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光伏制造企业开展碳中和评价及相关活动。
Title:Requirements for Carbon Neutrality Evaluation of Photovoltaic Manufacturing Enterprises - Part 1: General Requirements
中国标准分类号: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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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本文以《光伏制造企业碳中和评价要求 第1部分:通用要求》(TCSTM 00693.1-2022)中的碳排放核算范围更新为重点,详细解析其在实际应用中的关键点。
在旧版标准中,碳排放核算主要聚焦于生产过程中的直接排放和能源消耗相关间接排放。而新版标准则扩展了核算范围,新增了产品生命周期内其他阶段的间接排放,包括原材料提取、运输以及废弃物处理等环节。这种调整旨在更全面地反映光伏制造企业的整体碳足迹。
例如,在原材料阶段,企业需计算矿产资源开采过程中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并将其纳入总排放量中。对于运输环节,则需要根据物料运输距离、方式及燃料类型来估算相应的碳排放值。在废弃物处理方面,不仅要考虑处置过程本身的排放,还应关注回收利用带来的潜在减排效益。
为了准确实施这一变化,企业首先应当建立完善的台账制度,记录从原料采购到最终产品的每一个步骤的相关数据。其次,选用合适的方法学工具或软件平台辅助完成复杂的计算工作。最后,定期开展内部审核与外部认证活动,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通过以上措施,光伏制造企业能够更好地理解自身在整个供应链中的环境影响,并采取有效行动减少不必要的浪费和污染,为实现真正的碳中和目标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