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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高温气冷堆核动力厂主控制室可居留区的设计原则、环境条件要求、设施配置及验证方法。本文件适用于高温气冷堆核动力厂主控制室可居留区的设计、建造和运行管理。
Title:Design Criteria for Inhabitable Area of Main Control Room in High Temperature Gas-cooled Reactor Nuclear Power Plant
中国标准分类号:K21
国际标准分类号:27.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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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本文以TCNS 37-2020与旧版标准的差异为切入点,聚焦于“主控制室可居留区设计压力”的变化,深入分析其对核电厂设计的意义和应用方法。
在旧版标准中,主控制室可居留区的设计压力通常依据厂房整体抗压能力确定,未单独提出具体要求。而在TCNS 37-2020中,明确规定了主控制室可居留区的设计压力应不低于1.5倍设计基准事故压力,同时需考虑设备运行极限条件下的内部压力波动影响。
这一修改的主要目的是确保主控制室在严重事故情况下仍能提供可靠的操作环境,保护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具体应用时,设计人员需首先准确计算设计基准事故的压力值,然后在此基础上乘以1.5得到最低设计压力标准。此外,还需评估正常运行期间可能出现的最大压力峰值,并确保设计压力能够覆盖这些波动范围。
例如,在某高温气冷堆项目中,设计基准事故压力经计算为0.1MPa,按照新标准,主控制室可居留区设计压力至少应达到0.15MPa。通过选用高强度材料和优化结构设计,最终实现的压力值为0.2MPa,不仅满足规范要求,还预留了一定的安全裕度。
综上所述,TCNS 37-2020关于主控制室可居留区设计压力的规定,体现了更高的安全标准,为核电厂设计提供了更明确的技术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