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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水利水电工程中起重机械的安全技术要求、操作规程、检查与维护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水利水电工程中各类起重机械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和维修。
Title:Safety Regulations for Hoisting Machinery in Water Conservancy and Hydropower Engineering
中国标准分类号:P58
国际标准分类号:93.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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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SL 425-2008 是水利水电行业的重要标准之一,用于规范起重机械的安全操作与管理。以下是针对该标准的常见问题解答。
SL 425-2008 主要适用于水利水电工程中使用的起重机械,包括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塔式起重机等。该标准规定了这些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检验、使用、维护和报废等环节的安全要求。
根据 SL 425-2008,起重机械在使用前必须进行全面检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只有通过检查并确认合格后,设备才能投入使用。
操作起重机械时需严格遵守以下原则:
SL 425-2008 明确规定,起重机械应定期接受专业机构的全面检验,通常每年至少一次。检验项目包括但不限于:
检验结果不合格的设备不得继续使用,需修复或更换后重新验收。
一旦发现起重机械存在安全隐患,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采取以下措施:
未经彻底整改并通过验收,不得恢复使用。
是的,SL 425-2008 是由中国水利部发布的行业标准,具有强制性效力。所有涉及水利水电起重机械的设计、制造、使用单位均需严格遵守。
根据 SL 425-2008,起重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未取得相应资质的人员不得操作起重机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