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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水土保持工程的质量评定原则、程序和方法,以及工程质量等级评定的具体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各类水土保持工程的施工质量评定与验收工作。
Title:Code for Quality Evaluation of Soil and Water Conservation Engineering
中国标准分类号:P51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8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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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SL 336-2006是中国水利行业的一项重要标准,用于指导水土保持工程的质量评定工作。以下是与该规程相关的常见问题及其解答。
SL 336-2006 是中国水利部发布的标准,主要用于规范水土保持工程的质量评定过程。它规定了质量评定的基本原则、程序、方法及验收要求,适用于水土保持工程中的各类建设项目。
SL 336-2006适用于以下类型的水土保持工程:
需要注意的是,该标准不适用于大型水利工程或非水土保持类项目。
根据SL 336-2006的规定,质量评定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最终质量等级分为“合格”和“优良”两个级别。
单元工程质量评定主要依据以下标准:
如果以上条件均满足,则判定该单元工程质量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在SL 336-2006中,“主控项目”是指直接影响工程安全、功能和效果的关键指标,必须全部符合设计要求;而“一般项目”则是指对工程整体质量影响较小的次要指标。
主控项目的合格与否直接决定单元工程是否合格。
对于不合格的单元工程,应采取以下措施:
未经整改或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单元工程,不得参与后续工程的验收。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误解及纠正:
SL 336-2006的发布和实施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严格执行该标准,可以有效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