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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城市轨道交通自动售检票系统中终端设备的功能要求、性能要求、接口要求、安全要求及环境适应性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自动售检票系统的终端设备设计、开发、测试和验收。
Title:Urban Rail Transit - Automatic Fare Collection System - Part 2: Terminal Equipment
中国标准分类号:P71
国际标准分类号:01.08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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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在TCIITA 201.2-2021《城市轨道交通自动售检票系统 第2部分:终端设备》中,与旧版相比,一个重要变化是新增了对移动支付功能的技术要求。这一变化反映了近年来城市轨道交通AFC系统向智能化、便捷化发展的趋势。
以自动售票机为例,新标准明确规定了支持多种移动支付方式的功能要求。具体来说,自动售票机应具备二维码扫描、NFC近场通信以及生物识别等多模态身份认证能力。设备需兼容主流第三方支付平台,并确保交易过程中的数据加密传输和安全存储。
为了实现这些功能,设备制造商需要遵循以下实施要点:
1. 在硬件设计上预留足够的接口空间,包括USB-C、RFID读写模块等;
2. 软件层面需集成标准化的支付网关API接口,保证与各支付平台的数据交互顺畅;
3. 系统架构上应采用分层解耦的设计模式,便于未来扩展新的支付手段;
4. 必须通过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确保用户隐私不被泄露。
此外,对于维护人员而言,还应当注意定期检查设备的日志记录,及时发现并处理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发挥移动支付带来的便利性优势,同时保障整个系统的稳定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