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天津市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基本要求、服务内容、组织架构、工作流程及质量管理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在天津市范围内开展的各类建设工程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Title:Tianjin Guidelines for Whole Process Engineering Consulting Services
中国标准分类号:P51
国际标准分类号:91.020
封面预览
拓展解读
天津市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导则(简称“导则”)自发布以来,在推动全过程工程咨询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本文将聚焦于导则中的关键变化点之一——咨询服务成果文件管理要求,进行深入分析。
在旧版规范中,对于咨询服务成果文件的管理较为笼统,仅强调了文件归档的基本原则。而在新版导则中,这一部分得到了显著加强,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明确了成果文件的分类标准。根据项目的不同阶段和内容性质,将成果文件划分为决策阶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以及运维阶段四大类。这种分类方式有助于项目参与各方更清晰地理解各自职责范围内的文件类型及其重要性。
其次,细化了各阶段成果文件的具体构成要素。例如,在设计阶段,除了常规的设计图纸外,还增加了BIM模型、绿色建筑评估报告等新兴技术应用的相关文档;在施工阶段,则新增了质量控制计划书、安全风险评估报告等内容。这些新增内容反映了现代工程项目对技术和安全管理日益增长的需求。
再次,提高了成果文件的质量控制要求。新版导则特别指出,所有成果文件均需经过严格审核流程,并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人员签字确认后方可提交给业主方使用。此外,还鼓励采用数字化手段提高文件管理效率,比如建立统一的信息平台来存储和共享各类文档资料。
最后,强化了成果文件存档期限的规定。相较于以往较为宽松的时间限制,新版导则明确规定了每种类型文件至少应保存十年以上,以确保未来可能出现争议时有足够的依据可供追溯。
综上所述,通过对咨询服务成果文件管理要求的全面升级,新版导则不仅提升了整个行业的工作规范性,也为实现高质量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希望相关从业者能够充分认识到这些变化的重要性,并将其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