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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录音录像类电子档案元数据的构成、内容及描述规则。本文件适用于录音录像类电子档案的采集、管理、保存和利用。
Title:Metadata Scheme for Audio-Video Electronic Archives
中国标准分类号:B91
国际标准分类号:35.24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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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本文针对DAT 63-2017标准中关于录音录像类电子档案元数据方案的制定与实施进行了深入分析。录音录像类电子档案因其特殊性,在元数据的设计上需要兼顾内容描述、技术属性以及管理需求。本文通过梳理相关背景和标准要求,结合实际应用场景,提出了一套完整的元数据解决方案,并对其可行性进行了论证。
随着数字化时代的到来,录音录像类电子档案在政府、企业及个人领域中的重要性日益凸显。然而,这类档案由于其动态性和复杂性,对元数据的需求尤为严格。DAT 63-2017作为一项国家标准,为录音录像类电子档案的管理提供了指导框架。本文旨在探讨该标准中元数据方案的具体内容及其应用价值。
录音录像类电子档案具有以下特点:
这些特点使得录音录像类电子档案在存储、检索和长期保存方面面临诸多挑战。
DAT 63-2017标准提出了录音录像类电子档案元数据的三个主要维度:内容描述、技术属性和管理信息。具体内容如下:
录音录像类电子档案广泛应用于以下几个场景:
这些场景均依赖于元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DAT 63-2017标准提出的录音录像类电子档案元数据方案为档案管理工作提供了科学依据。通过全面覆盖内容描述、技术属性和管理信息三大维度,该方案能够有效满足不同应用场景的需求。未来,应进一步完善元数据标准,推动其在更多领域的普及与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