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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城镇排水自动监测系统的组成、功能要求、性能指标及检测方法。本文件适用于城镇排水系统中污水、雨水等自动监测系统的规划、设计、建设和验收。
Title: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Urban Drainage Automatic Monitoring Systems
中国标准分类号:P56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6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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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CJT 252-2007《城镇排水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是指导城镇排水自动监测系统设计、建设与运行的重要标准。以下是关于该标准的常见问题解答。
该标准规定了城镇排水自动监测系统的总体要求、监测项目、数据采集与传输、系统集成、安装调试及验收等技术要求,旨在规范排水自动监测系统的建设和运行,确保其稳定可靠。
该标准适用于城镇污水处理厂、雨水泵站、污水泵站及其他排水设施的自动监测系统的设计、建设、运行和维护。不适用于工业废水处理设施。
具体监测项目需根据实际需求和当地环保要求确定。
数据采集频率应根据监测项目的特性设定,一般情况下:水质参数每小时采集一次,流量参数每分钟采集一次。特殊情况下可按需求调整。
此外,数据传输应满足实时性要求,确保监测数据能够及时上传至监控中心。
系统验收需满足以下条件:
验收完成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通过以上措施,可以有效延长系统的使用寿命并保障其稳定性。
该标准为推荐性行业标准,非强制执行。但在实际应用中,建议严格按照标准要求进行设计和实施,以确保系统的性能和效果。
同时,应做好故障记录,以便后续分析和改进。
随着技术的发展和环保要求的提高,该标准可能需要适时修订和完善。建议关注相关主管部门发布的最新版本或补充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