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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户外广告设施钢结构的设计、制作、安装、验收及维护的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户外广告设施钢结构工程。
Title:Technical Code for Steel Structure of Outdoor Advertising Facilities
中国标准分类号:P51
国际标准分类号:9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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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CECS 148-2003 是我国户外广告设施钢结构设计的重要规范,以下是关于该规程的一些常见问题及其解答。
CECS 148-2003 主要适用于户外广告设施钢结构的设计、施工及验收。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型:
该规程不适用于室内广告设施或特殊结构的广告设施。
根据 CECS 148-2003,户外广告设施的设计应考虑以下主要荷载:
设计时需综合考虑以上荷载,并留有一定的安全余量。
根据 CECS 148-2003,户外广告设施的防腐处理是保障其长期使用的关键环节。具体要求如下:
良好的防腐措施可以显著延长设施的使用寿命。
施工过程中需要严格遵守 CECS 148-2003 的相关规定,具体措施包括:
施工质量直接影响设施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需对户外广告设施进行加固:
加固方案需由专业机构评估并制定,严格按照 CECS 148-2003 进行实施。
CECS 148-2003 提供了一般性的设计指导,但不同气候条件下的具体要求可能有所不同。例如:
因此,在实际应用中需结合当地气候特点进行适当调整。
根据 CECS 148-2003,户外广告设施的维护周期建议为每年至少一次全面检查。具体维护内容包括:
对于使用频率较高的设施,建议缩短维护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