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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机动工作艇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文件适用于船长不大于20米的钢质、铝质或玻璃钢质机动工作艇。
Title:Technical Conditions for Motor Working Boats
中国标准分类号:J80
国际标准分类号:47.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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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以下是关于CB 976.1-1987标准的一些常见问题及其详细解答,帮助您更好地理解和应用该标准。
CB 976.1-1987是中国国家标准之一,全称是《机动工作艇技术条件》。该标准规定了机动工作艇的设计、制造、检验和验收的技术要求,适用于各种用途的机动工作艇,如港口作业、海上救援等。
遵循CB 976.1-1987可以确保机动工作艇在设计和制造过程中符合国家规范,保障其安全性、可靠性和功能性。这不仅有助于提高产品的质量,还能满足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机动工作艇的检验与验收需严格按照CB 976.1-1987中的规定执行。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只有通过所有检验项目后,才能认定为合格产品。
CB 976.1-1987主要适用于常规用途的机动工作艇,但不包括特殊用途的工作艇(如深海作业艇、军用艇等)。对于特殊用途的工作艇,可能需要参考其他相关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如果发现机动工作艇不符合CB 976.1-1987的要求,应立即停止生产和销售,并对产品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需重新提交检验,直至达到标准要求。
截至最新信息,CB 976.1-1987尚未被正式废止或替代。但在实际应用中,建议查阅最新的国家标准目录,以确认是否有更新版本或补充文件。
CB 976.1-1987是中国国家标准,侧重于满足国内市场需求和技术水平。而国际标准(如ISO相关标准)通常更注重通用性和全球适用性。两者在某些细节上可能存在差异,因此在出口产品时需特别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