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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发酵类制药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本文件适用于现有发酵类制药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新建、改建、扩建发酵类制药工业企业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
Title:Emission Standard of Water Pollutants for Fermentation-based Pharmaceutical Industry
中国标准分类号:Z60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6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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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本文以《发酵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TAPEP 1022-2022中新增的重要指标——总氮(TN)排放限值为切入点,详细解读其在实际应用中的具体操作方法。
TAPEP 1022-2022相较于旧版标准,首次将总氮纳入控制指标体系,并设置了严格的排放限值。对于现有企业,总氮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30mg/L;新建企业的排放限值则更为严格,为25mg/L。这一变化直接反映了国家对发酵类制药行业水污染防治的更高要求。
在实际应用中,企业需要采取综合措施来确保总氮达标排放。首先,应从源头控制入手,优化生产工艺,减少氮源物质的投入。例如,在培养基配方设计时,合理选择氮源种类和用量,避免过量添加。其次,加强废水预处理环节,通过生物脱氮技术如A/O法、MBR工艺等,有效去除废水中有机物及氨氮,从而降低总氮含量。此外,还需定期监测总氮浓度,确保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一旦发现超标情况应及时调整工艺参数或增加辅助处理手段。
值得注意的是,在执行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一些难点问题。比如,不同批次产品的废水水质波动较大,这要求企业具备灵活应对能力;另外,某些特殊情况下可能需要申请临时调整许可限值,这就需要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并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手续。总之,只有全面理解和正确实施该标准中的总氮控制要求,才能真正实现达标排放,促进环境友好型生产模式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