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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作业场所空气中呼吸性煤尘的接触浓度限值及管理要求。本文件适用于煤矿、选煤厂及其他存在呼吸性煤尘作业场所的粉尘管理和职业健康保护。
Title:Respirable Coal Dust Exposure Concentration Management Standard for Workplace Air
中国标准分类号:M43
国际标准分类号:13.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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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AQ 4202-2008是中国针对煤矿作业场所空气中呼吸性煤尘接触浓度制定的一项重要标准,旨在保护劳动者健康。
该标准的主要目的是规定煤矿作业场所空气中呼吸性煤尘的最高容许浓度(MAC),以防止职业病的发生,保障劳动者的健康与安全。
呼吸性煤尘是指能够进入人体肺泡区域的微小颗粒物,其粒径通常小于75微米,但主要集中在5微米以下。这些颗粒对人体的危害最大。
根据AQ 4202-2008的规定,作业场所空气中呼吸性煤尘的最高容许浓度为:2 mg/m³。
如果检测发现作业场所中的呼吸性煤尘浓度超过2 mg/m³,则需要采取以下措施:
是的,该标准适用于所有煤矿企业,包括井工煤矿和露天煤矿。任何涉及煤尘作业的场所都必须遵守此标准。
监测呼吸性煤尘浓度时,需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采样仪器,并按照规定的方法进行采样和分析。监测频率一般为每季度至少一次。
该标准不允许短期超标。即使在短时间内,呼吸性煤尘浓度也不能超过最高容许浓度。
标准设定的是一个通用值,未具体考虑个体差异。但用人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为敏感人群提供额外保护。
AQ 4202-2008结合了中国的煤矿生产实际,相较于一些国际标准更加严格,体现了对劳动者健康的高度重视。
是的,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职业卫生要求的提高,AQ 4202-2008可能会适时修订,以更好地适应行业发展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