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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化学品生产单位进行高处作业时的安全要求、技术措施和管理规范。本文件适用于化学品生产单位在正常及特殊情况下开展的高处作业活动。
Title:Safety Specifications for High-place Operations in Chemical Production Units
中国标准分类号:G72
国际标准分类号:1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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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AQ 3025-2008 是化学品生产单位进行高处作业的重要标准,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疑问及解答。
AQ 3025-2008 主要适用于化学品生产单位在日常生产过程中涉及的高处作业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平台、梯子、脚手架等设施上的工作。该标准不适用于建筑施工和矿山开采中的高处作业。
根据 AQ 3025-2008,高处作业是指在坠落高度基准面 2 米及以上有可能坠落的场所进行的作业。坠落高度基准面是指可能坠落范围内最低处的水平面。
在恶劣天气条件下(如大风、暴雨、雷电等),原则上禁止进行高处作业。如果因特殊情况必须作业,需采取额外的安全措施并经主管批准。
监护人是高处作业过程中的关键角色,其主要职责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