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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民用航空测试设备委任单位代表的委任条件、申请程序、审批流程及管理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民用航空测试设备委任单位代表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Title:Regulations for the Appointment and Management of Delegated Representatives of Civil Aviation Test Equipment Organizations AP-183-05-1994
中国标准分类号:V20
国际标准分类号:49.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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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以下是关于AP-183-05-1994主题的常见问题解答,帮助您更好地理解该程序的相关内容。
AP-183-05-1994是民用航空局发布的一份文件,用于规范测试设备委任单位代表(DUR)的委任和管理程序。其目的是确保测试设备的质量、安全性和可靠性符合民航标准。
DUR的主要职责包括:
申请成为DUR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并完成相应流程:
DUR的委任有效期通常为五年,但需每年接受民航局的年度审核。如果未能通过审核或违反相关规定,委任可能会被撤销。
如果DUR未能履行职责或违反相关规定,可能面临以下后果:
民航局通过以下方式对DUR进行监管:
DUR可以将部分任务外包,但必须确保外包机构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对其工作结果负最终责任。同时,所有外包活动需提前获得民航局的批准。
为了续签委任资格,DUR需要:
AP-183-05-1994主要适用于国内项目,但对于涉及国际项目的DUR,还需遵守相关的国际民航组织(ICAO)规定。
您可以从民航局的官方网站下载AP-183-05-1994的完整文本,或者联系当地民航管理部门获取纸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