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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煤炭行业企业数字化转型的评价原则、评价内容、评价方法及实施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指导煤炭行业企业的数字化转型评价工作。
Title:Evaluation Specification for Digital Transformation of Coal Industry Enterprises
中国标准分类号:F20
国际标准分类号:35.240.01
发布单位:中国煤炭工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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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在煤炭行业企业数字化转型的进程中,标准的制定与更新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TAIITRE 11003-2025《煤炭行业企业数字化转型评价规范》作为最新发布的行业标准,相较于前版(如TAIITRE 11003-2020),在内容和结构上均有明显调整,特别是在“数字化转型成熟度模型”这一核心部分,新版本引入了更细化的评价维度和量化指标,体现了对煤炭行业数字化转型深入理解与实践导向的强化。
本文将聚焦于新老版本标准中“数字化转型成熟度模型”的差异,并重点解读新版本中“数据治理能力”这一新增条文的应用方法,以期为煤炭企业推进数字化转型提供切实可行的参考。
在2020版标准中,数字化转型成熟度模型主要分为五个等级:初始级、发展级、提升级、优化级和引领级,每个等级从信息化基础、业务流程、系统集成、数据应用等方面进行描述,但缺乏具体可量化的评估指标,企业在实际操作中往往难以准确对标自身水平。
而2025版标准在延续原有等级划分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了每个等级的具体要求,并特别增设了“数据治理能力”作为独立评价模块。该模块不仅强调数据的采集、存储、共享和使用,还明确了数据质量、数据安全、数据标准化等方面的管理要求,体现出数据在数字化转型中的核心地位。
在实际应用中,煤炭企业应如何有效落实“数据治理能力”这一条文呢?首先,需建立完善的数据治理体系,明确数据管理责任主体,设立专门的数据管理部门或岗位;其次,制定统一的数据标准和分类规范,确保各类数据在采集、处理和使用过程中的一致性;再次,加强数据质量管理,通过技术手段实现数据清洗、校验和监控,保障数据的准确性与完整性;最后,构建数据安全机制,包括访问控制、权限管理、加密传输等,防范数据泄露和滥用风险。
值得注意的是,新标准在“数据治理能力”中引入了“数据资产目录”和“数据服务接口”两个关键要素,这要求企业在数字化转型过程中不仅要关注数据本身的质量和安全,还要注重数据的可用性和可复用性。通过构建统一的数据平台,实现数据资源的集中管理和高效调用,为企业后续的智能化决策和业务创新打下坚实基础。
总体来看,TAIITRE 11003-2025在“数据治理能力”方面的强化,不仅是对当前煤炭行业数字化转型现状的回应,更是对未来发展方向的引导。对于企业而言,应以此为契机,加快构建符合自身特点的数据治理体系,推动数字化转型向深层次、高质量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