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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APP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最小必要的基本原则、评估方法和具体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各类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在收集和使用个人信息时的最小必要性评估。
Title:TTAF 077.1-2020 Assessment Specification for Minimum Necessity of Personal Information Collection and Use by APPs - General Principl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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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在数字化时代,个人信息的保护显得尤为重要。《信息技术服务 用户体验评估模型 第1部分:总则》(TTAF 077.1-2020)中的APP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最小必要评估规范,为确保用户隐私安全提供了重要的指导框架。该规范强调,在设计和开发移动应用程序时,应遵循“最小必要”原则,即仅收集实现业务功能所必需的个人信息,并且在使用过程中严格控制信息的访问权限。
首先,“最小必要”原则要求开发者明确界定每个功能所需的信息类型及其用途。这意味着,在用户安装或首次使用某款应用之前,应当清晰地告知其需要获取哪些数据以及这些数据将如何被处理。同时,还需提供选项让用户自行决定是否授予特定权限,而非强制性地要求所有权限一次性全部开放。
其次,对于已经收集到的个人信息,企业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其安全性。这包括但不限于加密存储、定期审计系统日志、设置严格的访问控制机制等。此外,当不再需要这些数据时,应及时予以删除或匿名化处理,以减少潜在的风险。
再者,《规范》还特别提到,任何超出最初声明范围之外的数据采集行为都必须事先征得用户的明确同意。例如,如果一个社交平台原本只是用来分享照片,则不应擅自利用用户的地理位置信息来进行广告推送,除非再次获得许可。
最后,为了便于监督执行情况,《规范》建议建立一套完整的文档记录体系,涵盖从需求分析到上线运营各阶段的相关信息。这样不仅有助于内部管理,也能对外展示企业的合规态度,增强消费者信心。
总之,《信息技术服务 用户体验评估模型 第1部分:总则》中关于APP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最小必要评估的规定,旨在平衡技术创新与个人隐私保护之间的关系。只有严格按照上述要求操作,才能真正实现既满足市场需求又尊重用户权益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