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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儿科功能性腹痛中药临床试验的设计与评价技术要求和方法。本文件适用于儿科功能性腹痛相关中药的临床研究与评价。
Title:Technical Guidelines for Design and Evaluation of Clinical Trials of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for Common Pediatric Diseases - Part 3: Functional Abdominal Pain
中国标准分类号:C42
国际标准分类号:1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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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TCACM 1333.3-2019儿科系列常见病中药临床试验设计与评价技术指南 第3部分:功能性腹痛》旨在规范和指导功能性腹痛相关中药临床试验的设计、实施及评价。该标准详细规定了功能性腹痛的定义、诊断标准、受试者纳入与排除条件、试验设计原则、疗效评价指标以及安全性评估等内容。
首先,功能性腹痛的定义为儿童反复发作的腹部疼痛,持续时间超过四周,但经全面医学检查未发现器质性病变。诊断时需排除其他可能导致腹痛的疾病,并结合病史、体格检查及必要的辅助检查结果进行综合判断。
在受试者选择方面,要求年龄在4至14岁之间,症状符合功能性腹痛诊断标准,且家长或监护人知情同意并签署知情同意书。同时,排除患有严重器质性疾病、过敏体质或其他可能影响试验结果的疾病的儿童。
试验设计应遵循随机、双盲、对照的原则,通常采用安慰剂对照或阳性药物对照的方式。试验周期一般不少于8周,包括治疗期和随访期。主要疗效评价指标为腹痛频率和严重程度的变化,次要指标可包括生活质量评分、睡眠质量改善情况等。
安全性评价则需定期监测受试者的生命体征、血液学指标、肝肾功能等,并记录所有不良事件。此外,还需关注中药与西药或其他治疗方法联合使用的潜在相互作用。
总之,《TCACM 1333.3-2019》为功能性腹痛中药临床试验提供了科学严谨的操作规范,有助于提高研究质量,促进中医药在儿科领域的应用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