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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四川省绿色食品水稻生产过程中农药使用的准则、选择原则、施用技术及管理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四川省内绿色食品水稻生产中的农药使用管理。
Title:Specification for Pesticide Use in Green Food Rice Production - Sichuan Province
中国标准分类号:B 61
国际标准分类号:65.0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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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绿色食品水稻生产中农药使用的规范性是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环节。根据TZNZ 014-2019《绿色食品 水稻生产农药使用规范》,该标准详细规定了在绿色食品水稻生产过程中允许使用和禁止使用的农药种类,以及施药技术要求和残留控制措施。
允许使用的农药类别
1. 生物源农药:包括植物源、动物源及矿物源农药。如印楝素、苦参碱等植物提取物,它们对害虫具有良好的驱避效果且对环境友好。
2. 矿物源农药:例如硫磺悬浮剂、石硫合剂等,这些产品来源于天然矿物质,使用时需注意稀释比例以避免药害。
3. 微生物源农药:如苏云金杆菌(Bt)、白僵菌等,这类农药通过微生物代谢产物或直接作用于病原体来达到防治目的。
禁止使用的农药
- 所有国家明令禁止的高毒、剧毒、高残留农药均不得用于绿色食品水稻生产。具体名单可参考最新版的《限制使用农药名录》及相关法律法规。
- 不得使用转基因技术生产的农药产品。
施药技术要求
1. 精准施药:严格按照推荐剂量进行配比,避免过量使用导致环境污染。
2. 轮换用药:为防止病虫害产生抗药性,应定期更换不同作用机制的农药。
3. 安全间隔期:每种农药都有其特定的安全间隔期,在此期间内不得采收稻谷。
4. 喷雾质量:确保雾滴均匀覆盖植株表面,提高药效同时减少浪费。
残留控制措施
- 定期监测土壤和水源中的农药残留水平,一旦发现超标立即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 加强田间管理,合理安排种植结构,增强作物自身抗逆能力,从而减少化学农药的需求量。
- 推广综合防控技术,比如利用天敌昆虫控制害虫数量,采用物理方法如灯光诱杀等手段代替化学防治。
遵循以上原则并严格执行TZNZ 014-2019标准,不仅能够有效保护生态环境,还能提升绿色食品水稻的质量与安全性,满足消费者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