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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天津市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车物损失价格鉴定评估的操作规程,包括基本原则、工作程序、方法选择、技术要求和报告编制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天津市范围内从事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评估的机构和个人。
Title:Tianjin Motor Vehicle Traffic Accident Property Loss Price Appraisal and Evaluation Operation Specifications
中国标准分类号:A90
国际标准分类号:03.2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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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天津市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评估操作规程(TTAAA 17003-2017)是一项专门用于指导交通事故中车物损失价格鉴定评估工作的规范性文件。该规程的制定旨在确保鉴定评估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准确性,为交通事故当事人提供可靠的依据,同时也有助于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理事故相关事宜。
规程主要内容涵盖了适用范围、术语定义、基本原则、工作程序以及具体的操作要求等多个方面。首先,在适用范围上,明确规定了规程适用于天津市辖区内因道路交通事故导致的车辆及物品损失的价格鉴定评估活动。其次,对于一些关键术语如“车物损失”、“价格鉴定评估”等进行了清晰界定,以便于理解和执行。
在基本原则部分,强调了独立性、客观性和公正性的核心原则。这意味着鉴定评估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保持独立地位,不受任何外部因素干扰,以事实为依据,遵循公平正义的原则进行评估。
规程详细规定了价格鉴定评估的工作流程,包括接受委托、现场勘查、资料收集、损失确定、价值估算和出具报告等步骤。其中,现场勘查是至关重要的环节,要求鉴定人员必须亲自到达事故现场,核实受损情况,并拍照留存作为证据。此外,还特别指出,在进行价值估算时,应参考市场价格信息,必要时可咨询专业机构或专家意见。
为了保证评估结果的权威性和可信度,规程还对鉴定评估报告的形式与内容提出了明确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案件基本信息、鉴定依据、分析过程、结论意见等内容,并且需要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人员签字盖章后方能生效。
总之,《天津市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评估操作规程》(TTAAA 17003-2017)为规范本市范围内此类业务提供了详尽的操作指南,有助于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维护各方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