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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的技术要求、程序和方法。本文件适用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工作。
Title:Technical Guideline for Fire Acceptance of Construction Projects
中国标准分类号:P67
国际标准分类号:13.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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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技术导则》(DB65/T 8018-2028)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为规范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工作而制定的技术标准。该导则从验收依据、验收程序、现场检查内容等方面对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进行了详细规定,旨在确保建设工程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
在验收依据方面,导则明确了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应以设计文件、施工图纸、相关规范以及批准的消防设计方案为基础,同时要求施工单位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包括消防设施的调试报告、检测报告等。
关于验收程序,导则规定了申请、受理、现场检查、综合评定四个主要阶段。建设单位需提前向消防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供完整的申报材料。消防部门收到申请后进行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并安排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时,技术人员将对照设计文件逐项核实消防设施的实际安装情况及其功能是否正常。
现场检查内容涵盖了建筑防火分隔、安全疏散、消防给水及灭火设施等多个方面。例如,在建筑防火分隔上,重点检查防火墙、防火门、防火卷帘等是否按设计要求设置且质量合格;对于安全疏散通道,则需确认其宽度、数量、位置是否满足疏散需求,标识标牌是否清晰可见。此外,还应对消防车通道、登高操作场地等外部条件进行核查,确保其畅通无阻。
综合评定环节由消防部门组织相关人员根据现场检查结果作出结论。如果所有项目均达到标准,则判定为合格;若有不符合之处,则要求限期整改直至达标后再行复核。
总之,《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技术导则》(DB65/T 8018-2028)为新疆地区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提供了具体的操作指南,有助于提高消防验收工作的效率与准确性,保障公共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