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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建设工程档案的归档范围、整理要求、归档流程及管理规范。本文件适用于广东省珠海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建设工程档案的归档与管理工作。
Title: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Archive Filing Specification
中国标准分类号:P51
国际标准分类号:03.2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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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建设工程档案归档规范》(DB4404/T 75—2025)是广东省佛山市地方性技术标准,于2025年正式实施。该规范对建设工程档案的归档范围、质量要求、整理方法及移交程序等作出了详细规定,旨在提高建设工程档案管理水平,确保工程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在建设工程中,档案归档工作是一项至关重要的环节。根据规范的要求,建设单位应当从工程立项开始就重视档案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明确各参建单位的责任分工。施工单位需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合同的要求进行施工,并及时收集整理施工过程中的各类资料。监理单位则要对施工单位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其真实有效。
对于归档文件的质量要求,规范强调了文件的准确性、完整性和系统性。具体来说,所有归档文件都必须字迹清晰、图表整洁,不得使用易褪色的书写材料。同时,每份文件均需有编制人、审核人签字盖章确认,以保证责任可追溯。此外,电子文档也应同步生成,并与纸质版保持一致。
在整理方面,规范提出了分类合理、组卷科学的原则。例如,建筑工程档案通常划分为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以及竣工验收文件五大类。每一类别下的文件又可根据具体内容进一步细分,如施工文件可细分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等多个子项。组卷时应注意保持文件之间的内在联系,便于查阅利用。
移交程序同样不可忽视。建设单位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向城建档案馆报送一套完整的工程档案。移交前,应由城建档案馆进行预验收,检查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只有通过验收的档案才能正式移交入库,否则需要整改补正后再行移交。
总之,《建设工程档案归档规范》为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工作提供了明确指引。各相关方应当严格按照规范执行,共同推动我市城市建设档案事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