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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辽宁省冬季低温等级的划分原则、指标体系和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辽宁省范围内冬季低温等级的评估、监测和相关农业、环保活动的指导。
Title:Low Temperature Classification in Winter - DB21T 4117-2025
中国标准分类号:Z 08
国际标准分类号:07.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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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21/T 4117-2025是辽宁省地方标准,主要规定了冬季低温等级的划分与应用。该标准适用于辽宁省范围内冬季气温的分级管理,为气象服务、能源调度、交通管理等领域提供科学依据。
根据标准,冬季低温等级按照日最低气温的不同范围划分为五个级别:一级(≤-30℃)、二级(-25℃至-30℃)、三级(-20℃至-25℃)、四级(-15℃至-20℃)和五级(>-15℃)。这种分级方式能够更精准地反映不同区域的寒冷程度,有助于相关部门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
在实际应用中,这一标准可以指导供暖企业合理调整供热方案,确保居民温暖过冬;同时也能帮助交通运输部门提前做好防滑除冰准备,保障道路安全畅通。此外,农业部门可以根据低温等级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减少农作物冻害损失。
总之,DB21/T 4117-2025的实施对于提升辽宁省冬季低温天气的服务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它不仅增强了社会各行业的抗寒能力,还促进了地区经济稳定发展和社会和谐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