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山东省城镇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的排放限值、监测要求和监督管理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山东省内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
Title:Emission Standard of Water Pollutants for Urban Wastewater Treatment Plants
中国标准分类号:Z50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60.30
封面预览
拓展解读
DB37 4809—2025是山东省的地方性环境保护标准,专门针对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水污染物排放制定了具体要求。这一标准在保护环境、控制水体污染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首先,该标准明确了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基本要求。污水处理厂必须具备完善的污水处理设施,并确保这些设施正常运行,以达到处理后的水质符合排放标准的要求。此外,污水处理厂还需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包括操作规程、设备维护保养制度等,以保证污水处理过程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其次,关于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对化学需氧量(COD)、生化需氧量(BOD5)、悬浮物(SS)、总氮(TN)、氨氮(NH3-N)和总磷(TP)等多项指标设定了严格的排放限值。例如,对于COD的排放限值,根据不同区域和处理工艺的不同,设定了一系列具体数值,旨在最大限度地减少污染物进入水体。
再者,标准还特别强调了监测与管理的重要性。污水处理厂需要定期对出水水质进行监测,记录详细的监测数据并妥善保存。同时,应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所有与污水处理相关的资料都能得到妥善保管。
最后,标准鼓励采用先进的污水处理技术,提高处理效率。通过技术创新,不仅可以更好地满足排放标准的要求,还能降低运营成本,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赢。
综上所述,DB37 4809—2025为城镇污水处理厂提供了明确的操作指南和技术支持,有助于提升全省乃至全国的水污染防治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