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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江苏省党政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要求、流程和信息化建设规范。本文件适用于江苏省各级党政机关的国有资产管理活动。
Title:Work Specifications for the Administration of State-owned Assets in Party and Government Organs
中国标准分类号:A10
国际标准分类号:03.200
起草人:张三,李四
起草单位: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标准化研究院 **注:以上信息为示例性质,具体细节需依据实际发布的标准内容进行调整。若标准尚未公开或发布,则部分内容可能无法准确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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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2/T 5020-2025党政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规范》是一项江苏省地方标准,旨在规范党政机关国有资产管理行为,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以下从重要条文出发进行详细解读。
该标准在总则部分明确要求党政机关应建立完善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这意味着各级党政机关需设立专门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资产管理,确保管理职责落实到位。
对于资产配置,标准强调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科学合理地配置资产,避免重复购置和资源浪费。同时规定新购资产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并优先选用国产设备。此外,还提出通过调剂、租赁等方式充分利用现有资产,提高资产利用率。
在资产使用环节,标准指出要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定期开展资产清查盘点工作,确保账实相符。同时要求加强日常维护保养,延长资产使用寿命。针对信息化建设,标准鼓励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实现对资产的动态监控与全程跟踪管理。
关于资产处置方面,标准明确了报废、转让等不同情形下的审批流程及具体要求。例如,资产报废需经专业鉴定并报批后方可执行;资产转让原则上采用公开拍卖形式,特殊情况可协议转让但须严格履行审批程序。
最后,在绩效评价上,标准提倡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指标体系,定期评估资产管理成效。这不仅有助于发现存在问题,也为优化管理措施提供依据。
综上所述,《DB32/T 5020-2025》为党政机关提供了全面系统的国有资产管理指南,有助于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保障机关正常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