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生活饮用水的水质要求、监测和检验方法。本文件适用于上海市范围内生活饮用水的生产和供应过程的质量控制与管理。
Title:Water Quality Standard for Drinking Water
中国标准分类号:C03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6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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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1/T 1091-2025是上海市地方标准,规定了生活饮用水的水质要求、检验方法和检验规则等内容。以下是对该标准中一些重要条文的详细解读:
1. 感官性状指标:包括色度、浑浊度、臭和味等。色度不得超过15度,浑浊度在一般情况下不超过1度,在特殊情况下不得超过5度。这些指标直接影响到水的外观和口感,确保饮用水具有良好的感官质量。
2. 化学指标:如pH值应在6.5至8.5之间;总硬度(以碳酸钙计)不应超过450mg/L;硫酸盐含量不得超过250mg/L。这些化学成分的控制有助于防止对人体健康造成潜在危害,并保持水质稳定。
3. 毒理学指标:对于铅、镉、铬(六价)等重金属以及硝酸盐氮等有害物质设定了严格的限量标准。例如,铅的浓度不得超过0.01mg/L,镉不得超过0.005mg/L。这类限制旨在保护人体免受重金属中毒的风险。
4. 微生物学指标:大肠菌群数每升水中不得超过3个;游离余氯在接触30分钟后应不低于0.3mg/L。这一系列规定是为了有效杀灭病原微生物,保障饮水安全。
5. 放射性指标:总α放射性和总β放射性的限值分别为0.1Bq/L和1.0Bq/L。此部分关注的是天然存在的放射性元素对健康的长期影响。
以上只是部分内容概述,实际标准涵盖了更多细节和技术要求。实施本标准能够提高上海市居民的生活饮用水质量,维护公共健康。